1. 該項目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立,申請人應為烏克蘭高?;蚩蒲袡C構正式注冊、學習成績優秀的自費留學應屆碩士畢業生(已畢業離校的學生除外)和第一年攻讀副博士學位的學生。選拔采取“個人申請、駐烏克蘭使館教育處審核推薦、國內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2. 該項目每年申報一次。申報時間及詳情請及時參閱駐烏使館教育處網站的通知。有關政策和辦法以每年的具體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