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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于啟用“甘肅省科學院合同專用章”的通知

        來源:本站 擊數:3474 發布時間:2022-04-11

        院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

        為切實加強我院對外合同的監督管理,維護對外合作合法權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合同風險,保障行政安全。經2022年4月6日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啟用“甘肅省科學院合同專用章”?,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甘肅省科學院合同專用章共1枚,授權院辦公室管理。

        二、適用范圍:

        各研究所(中心)、各處室所有以甘肅省科學院名義對外簽訂的各類重大科研、產業合同、協議及其它合意性法律文書;通過招標與中標商簽訂的貨物、服務和基建工程等產生的經濟合同。

        三、審批流程:

        1、各研究所(中心)填寫“甘肅省科學院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表”(表格附后)中的“合同(協議)主要內容”,經征求法律顧問意見同意后,在“各研究所(中心)意見”欄目處填寫意見并蓋章,報相關處室負責人審核;相關處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蓋本處室公章報院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2、各處室填寫“甘肅省科學院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表”(表格附后)中的“合同(協議)主要內容”,經征求法律顧問意見同意后,在“處室負責人審核意見”欄目處填寫意見并蓋章報院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3、經院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并報院主要領導審批簽字同意后,由院辦公室蓋“甘肅省科學院合同專用章”,合同(協議)方可生效;同時,各研究所(中心)、各處室要向院辦公室提供1份合同(協議)原件備案。

        四、相關要求:

        各研究所(中心)、各處室要根據合同(協議),配合法律顧問對以下內容進行認真審核:

        1、對方主體的合法性;

        2、合同(協議)條款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否存在對甘肅省科學院不利或有損合法權益的條款和內容;

        3、合同(協議)條款是否完整,是否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4、是否明確合同(協議)的訂立和履行;合同(協議)的變更和解除;合同(協議)的違約責任等內容。

        五、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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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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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甘肅省科學院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表

        ? 附件2:“甘肅省科學院合同專用章”印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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