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日,阿里巴巴因假貨問題,被古馳等多家奢侈品牌起訴到在紐約曼哈頓聯(lián)邦法院,稱阿里巴巴在知情的情況下幫助造假者在全球范圍內(nèi)銷售假貨。訴訟稱,阿里巴巴共謀生產(chǎn)假貨,并幫助假貨進行銷售和運輸。這些商品侵犯了這些奢侈品品牌的商標權(quán)。阿里巴巴發(fā)言人拒絕對此置評。
阿里巴巴從在美國上市開始,因為假貨問題,多次被品牌商家起訴。此次的訴訟稱,阿里巴巴及其相關(guān)實體“為假貨制造者提供了市場廣告和其他必要的服務(wù),幫助它們面向美國消費者售假”。訴訟中提到,一家中國商戶銷售假冒的Gucci包,每個價格為2至5美元,而每個訂單至少為2000個。這一Gucci包的正品價格為795美元。
此次起訴是開云集團旗下品牌就假貨問題對阿里巴巴提起的第二次起訴。第一次起訴是在去年的7月,后來由于開云集團與阿里巴巴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并撤銷了訴訟。不過開云集團仍保留了訴諸法律的權(quán)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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